2)第134章_疯狂破案之我能看见凶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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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是活扣孩子的脚上坠着一个沉重的秤砣,脚下是踢倒的凳子,他的双臂举起挂在屋中大梁上。死者身上有一些细节,他的额头上有针孔,身体上有自己的精斑,以及滴蜡的痕迹,半截熄灭的蜡烛放在屋角,死者的死因是窒息,死者身上除了绳索造成的脖颈和四肢擦伤外没有明显外伤,死者生前是一名初中生死亡时年龄正巧是13岁零13天,他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孩子自己独居性格内向,生前曾显露出异装,穿过表姐的衣物,房屋的横梁留有很深的绳索磨损痕迹根据这些证据

  根据这些线索,警方对该案判定为自杀,推断男孩有一定的变态性癖好,他最终的死因,是在追求快感的过程中,因为忘形而无法自救造成窒息死亡。

  警方的这个推断不无道理,它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逻辑环。

  首先,男孩正处于青春期,对性本身充满了好奇,其次,他父母常年外出打工,男孩独自在家,无人引导和倾诉困惑,屋里横梁上的深沟

  证明男孩曾多次进行悬挂,他已经形成了习惯

  ,穿表姐的衣物,死时身上的滴蜡,均证明了他对异常的性癖好研究很深入,并且正在变本加厉的做新尝试,而双脚间悬挂秤砣,是为了让自己窒息的更快,让快感更为强烈,很可能是因为这个举动,让男孩突然进入晕厥状态,从而丧失了自救能力,没办法像以前一样,在危险边缘能够挣脱绳索,逃离死亡威胁,根据他捆绑自己都是用活扣,且双臂在上,可以推测出他是有自救意识的,双手挂在横梁上,用力扭动很容易挣脱活扣绳索。

  综合以上这些因素

  警方做出了男孩性窒息的判断,之后很快结案,可是虽然结案了,孩子的父母却没办法接受这样的结果,他们始终认定自己的孩子是被人害死的,而这时出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人证,一个自驾游经过宁家县的人出现,他称在案发当天经过宁家县时,曾看见有人从受害者家里出来,孩子父母得到这个消息,就更加确定自己的孩子是被杀死的,于是多次向法院申诉重新立案侦查,但申诉请求都被驳回。

  眼见申诉无望,绝望的陆有为夫妻竟然采取自杀的极端措施,在法院大门口自杀,第二天清洁工在法院门口,发现了两人冰冷的尸体,鲜血染满了整个法院大门口的楼梯。

  陆有为夫妻自杀血染法院大门口的事情传出,一时间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,大家都在谴责当地警察和法院,他们觉得既然案情有了新的人证,就应该重新立案侦查,这样陆有为夫妻也不至于被逼自杀,血溅法院大门。

  这件事越演越烈,甚至有很多人开始自发的游行抗议。

  最后一位大佬出口,重新立案侦查陆有才死亡事件,处分了一些人,这件事才被平息了下去。

  之后警方重新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进行调查,不过一直迟迟没有进展。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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